會員專區

會 員 福 利

會員死亡可申請之項目

申請項目

主辦單位
(受理申請單位)

給付金額

備 註

在職病故

意外死亡

公司撫卹金

人力資源處 任用組

 

平均薪資 x年資基數= 給付額

一、 年資基數計算:前十五年每年兩個基數,超過十五年以上,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,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。
二、 其在職未滿五年者,以五年論。

同左

一、 如係因公或職業災害死亡者,一律發給四十個基數補償(如低於個人年資基數計算規定,則依該規定發給)與五個基數之喪葬費。

二、 另經公司認定符合工作規則之退休、撫卹及資遣章規定第十一條第二項所列情形之一者,得分別加發80~220萬元之特別撫卹金。

公司團保

人力資源處任用組 (A11)

依照同仁自選 75萬、150萬、225萬、300萬四個等級投保。

同左

公司負擔團體保險投保金額 75萬元之保險費,其餘增加之保障部分,由同仁自付全額保險費。

勞保死亡給付

人力資源處 任用組
(A11)

一、遺屬津貼:
1.保險年資合計未滿一年,按平均 月投保薪資,一次發給10個月。
2 . 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,未滿二年者: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 20個月。
3. 保險年資合計滿二年者: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 30個月。
二、喪葬津貼: 5個月。

同左

一、 如 以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者,可就老年給付或死亡給付擇優申請。
二 、 如係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致死亡者,
*遺屬津貼: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40個月。
*喪葬津貼:5個月。

福委會團保

總務處
福利組

150萬元

300萬元

一、如係因執行職務而死亡者,給付 250萬元。
二、依照同仁自費加保 (含定期壽險、意外傷害險)分為B、C、D、E、F五個等級,保障依等級增加如次:
1. A級:100萬
2. B級:增加50萬
3. C級:增加100萬
4. D級:增加150萬
5. E級:增加200萬
6. F級:增加250萬

互助金

工會

約 220萬(每人定額190元)

同左

同左

死亡慰問金

工會

2,000元
2,000元

因公死亡4,000元

高雄市政府勞工職業災害慰問金

高雄市政府勞工局

本項申請僅限於公傷 (職災)事故死亡,補助6萬元。

高雄市機械總工會災害慰問金

高雄市機械總工會

3,000元

本辦法所稱「災害」係指:風災、火災、地震、山崩、職災等原因致死者。